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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10-17 16:25:01人气:

转自: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区、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也是环境污染集中区和环境风险凸显区。一直以来,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都是各级政府环境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一)20112月,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开始全面规范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我省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持续督促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有效发挥了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优化区域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2020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环评〔202065号),从进一步夯实园区主体责任、衔接碳排放等新规定新要求、充分发挥规划环评效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

(三)202112月,《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成为全国第一部省级层面关于规范规划环评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出台前,关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的要求均来自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部门规章,我省条例在全国第一次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提供了法律依据,属于第一次入法。但条例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要求、审查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较为原则,需要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方式予以细化明确,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

二、决策依据及目的

认真落实《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在优化空间开发布局、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助推产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十三条,分为产业园区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查把关、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加强组织保障五个方面。

(一)第一部分为落实主体责任。该部分重点对规划环评应该“怎么编制”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范围、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编制要求。

(二)第二部分为严格审查把关。该部分重点对规划环评应该“怎么审查”作出了规定,明确了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权限,规范了规划环评文件审查程序,强调了审查重点。

(三)第三部分为加强监督管理。该部分重点对规划环评应该“怎么监管”作出了规定,从加强质量监管和落实规划环评要求两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四)第四部分为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该部分重点对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应该“怎么联动”作出了规定,明确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具体建设项目,开展环评工作时,可以通过直接引用、减少章节等方式对相关内容进行简化;要求把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作为入园项目招商引资、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

(五)第五部分为强化组织保障。该部分重点对规划环评要求应该“怎么保障”作出了规定,从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管理台账、严格信息报送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有关文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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