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利明机械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4〕48号)中的要求,山东利明机械有限公司现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对我公司以下内容进行公示: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利明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沂水县道托镇花沟村南500米处
法人代表:王有峰
(二)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名称 | 用量(t/a) | 用途 | 备注 |
机油 | 0.5 | 机加工 | |
切削液 | 2 |
(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数量(t/a) | 备注 |
颗粒物 | 3.1~3.6 | 0.103 | 废气污染物 |
(四)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
危险废物名称 | 产生量(t/a) | 处置方式 |
废机油 | 0.3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废机油桶 | 0.03 | |
废切削液 | 0.1 | |
废切削液桶 | 0.02 |
(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山东利明机械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环境风险的防范,从原材料源头把好品质关。着重生产环节“三废"的治理,规范危险废物的储存等,并建立健全了各项环保制度,加强职工的环保管理培训,配备了一定的应急设施和设备,并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制定了应急处理措施,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意外突发事件。
山东利明机械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