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郯城国有玉峰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地址位于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立朝村,项目包含露天采场和工业场地两部分,工业场地位于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立朝村东南750米;露天采场位于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立朝村,最北点为N:34.778089°,E:118.3079704°;最东点为N:34.772402°,E:118.309472°;最南点为N:34.765579°,E:118.304902°;最西点为N:34.773175°,E:118.304087°。项目实际建设1处露天采场、1处工业场地以及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等,实际职工定员50人,全年运行时间300天(2400小时),实际形成年开采15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20万吨建筑石料的生产规模。
2020年11月郯城国有玉峰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君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郯城国有玉峰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2月4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郯环评函[2021]6号)。
2021年4月8日,郯城国有玉峰矿业有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证号:C37132220 21047100151735),项目露天采场于2022年10月进入基建期,经修路、修排水沟、削坡等一系列工作后,2024年4月进入开采期;工业场地于2024年5月6日进行翻新建设,2024年8月28日建设完成。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2021年7月27日郯城国有玉峰矿业有限公司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形成了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限为2021年7月27日~2026年7月26日,登记编号:91371322MA3Q99GT98。
二、项目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1月24日
联 系 人:张总
三、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内容
1、郯城国有玉峰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郯城国有玉峰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