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的《临沂市葛家王平庄村、后十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经编制完成,通过我公司初步调查、检测,该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临沂市葛家王平庄村、后十地块;
占地面积:15.187亩(10125m2);
地理位置: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街道蒙山大道与聚才路西北(中国鲁南汽车城北侧);
四至范围:东至临沂市人民政府储备地、西至后十社区工业用地、南至后十社区工业用地、北至临沂市人民政府储备地;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E:118.304355°,N:35.102140°;
土地使用权人:葛家王平村、后十社区;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农村宅基地;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2、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1月6日-2025年2月10日。根据历史实际用地情况,调查范围内用地为工业用地、农村宅基地,可追溯期至今土地使用权人为葛家王平村、后十社区,地块内2000年以前为居民住宅;2000年-2023年3月建设工业企业及仓库,其中包含蒋孝强板材厂、丁春青仓库、曹玉东仓库、蒋国信仓库、彭夫刚仓库、彭叔茁仓库、李连强电机组装厂;2023年4月场地内建筑进行拆除,至现场勘察期间地块为拆迁空地。
相邻地块中,调查地块北侧可追溯期至2010年一直为居住用地,2013年建设仓库,2023年由仓库变更为废品收购站,至现场勘察期间地块为废品收购站;调查地块东侧可追溯期至2010年一直为居住用地,2010年地块内建筑进行拆迁,为政府储备用地,至现场勘察期间地块为政府储备用地,地块内种植果树;调查地块南侧可追溯期至2002年一直为居住用地,2003年建设中国鲁南汽车城,至现场勘察期间地块一直为中国鲁南汽车城;调查地块西侧可追溯期至2010年一直为居住用地,2010年西侧建设大石桥工业园(包括仓库、胶带加工厂、电机组装厂),2023年地块内建筑进行拆迁,为政府储备用地,至现场勘察期间地块为政府储备用地(空地)。地块1000m范围内涉及用地类型主要为娱乐康体用地、居住用地、教育用地、文化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消防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公园绿地、环卫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商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储备用地。
3、初步采样调查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2月12日;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土壤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9个,采样深度为0-4.5m,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基本项目、表2其他项中的石油烃类、甲醛及pH,共检测48项;各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价铬均未检出;铜、镍、镉、铅、砷、汞全部检出,甲醛部分检出,土壤样品中铜、镍、镉、铅、砷、汞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甲醛检出值均低于《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筛选值标准。
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地下水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常规指标(除放射性指标)及特征因子,另外监测甲醛、石油类。地下水样品中pH、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碘化物、总硬度、耗氧量、氟化物、钠、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菌落总数有检出,其余均未检出,各监测因子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综合判断,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地块作为一类用地中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2025年01月10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