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规定和要求,组织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临沂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城30万吨供水工程东线供水工程属于改扩建项目,是临沂城30万吨供水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工程始于兰山区半程净水厂,途经兰山区(半程镇、李官镇)、河东区(汤头镇、太平镇、相公镇)、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至临沭县城,总长度为65.3km。项目工程供水规模为9.0万m3/d,其中河东区汤头镇分水量为1.0万m3/d、河东区驻地分水量为3.0万m3/d、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水量为2.0万m3/d、临沭县城分水量为3.0万m3/d。
2011年7月临沂市沂蒙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有环评资质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临沂城30万吨供水工程东线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7月18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审查同意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预审申报表,2011年7月28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临环函[2011]413号)。企业因需要申请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委托临沂市工程咨询委员会重新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项目总投资、总长度、供水规模发生重大变化,2012年9月20日临沂市沂蒙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关于变更临沂城30万吨供水工程东线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请示》,2012年9月21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进行了批复(临环函[2012]393号)。
该项目于2011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13年3月5日总体建设完成,该项目工程陆续投入运用。2013年5月临沂市沂蒙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对临沂城30万吨供水工程东线供水工程各标段管道施工进行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了该项目工程各标段管道施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项目工程实际存在主体工程及配套辅助设施未经调查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行的违法行为的问题,由于该项目工程“未验先投”的环保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未下达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项目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7日~2022年4月26日
联 系 人:常昊
联系电话:15269990205
三、项目验收报告公示内容
1、临沂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城30万吨供水工程东线供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临沂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