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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市兰山区西中环路与金源路交会东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的相关信息

发布时间:2022-11-16 15:53:09人气:

我公司编制的《临沂市兰山区西中环路与金源路交会东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已经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通过我公司初步调查、检测,该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地块概况

临沂市兰山区西中环路与金源路交会东南地块位于临沂市兰山区西中环路与金源路交会处东南部,地块中心区域地理坐标为E118.266510°N35.185871°。该地块占地面积为566.2913亩(377528m2),东至孟家村村庄、西至西中环路、北至孟家村村庄、南至李家宅村村庄。

调查地块原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沟渠、农用地,用地性质拟变更为第一类用地中的教育用地。

2、污染识别及采样检测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0823-20220927日。根据调查情况,调查地块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沟渠、农用地混合用地,地块内居住用地内主要包括李家宅村、孟家村,区域内全部为居民住宅,不涉及加工企业/生产作坊;工业用地主要包括四个工业片区,主要企业包括全宗坤塑料厂、全文刚木皮厂、全龙钦板材厂、全龙义板材厂、全宗才旋皮厂、全崇军塑料模具厂、全省先板材厂、全传华机械加工厂、全传路板材厂、山东顺达木业有限公司、孟令凯板材厂、徐怀春旋皮厂、徐涛家具厂、徐勇板材厂、李士龙铝制品厂、王家彬机械加工厂、停车场、仓库;城镇道路用地主要包括金源路;沟渠主要为花园干渠;农用地为李家宅村及孟家村的有林地及水浇地。

相邻地块中,北侧:1990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1991-2010年后开始建设少量旋皮厂、塑料厂及板材厂,大部分为农用地,2001-2010年期间少部分为农用地,大部分为工业企业,2010年后全部为工业用地,包括旋皮厂、塑料厂、遮阳网厂、板材厂、仓库、停车场、家具厂、食品厂、装饰纸生产厂家,形成2个工业片区,分别为李家宅工业区、孟家村工业区,2021年地块内企业全部进行拆迁,2022年开始建设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一期),至现场勘查期间为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一期)施工场地。东北侧:2000年以前一直为农用地,2000年后开始建设少量旋皮厂,2001-2015年期间大部分为农用地,小部分为工业企业,2015年后全部为工业用地,包括旋皮厂、塑料厂、板材厂、仓库、纸辊厂,形成1个工业片区,为孟家村工业区,2021年地块内企业全部进行拆迁,20227月地块东侧建设少量临时安置房,至现场勘查期间大部分为拆迁空地及临时安置房。东南侧:可追溯期内一直为农用地及少量居民住宅,2010年建设1处板材厂,2021年地块内板材厂及住宅进行拆迁,至现场勘查期间为拆迁空地及农用地。南侧:南侧可追溯期内一直为农用地(河滩地)及少量居民住宅,2022年地块内居民住宅进行拆迁,至现场勘查期间为拆迁空地、少量未拆迁居民住宅及农用地。西侧:西侧紧邻西中环路,可追溯期内至现场勘查期间一直为道路;西南侧:西南侧30米内可追溯期内一直为花园村及李家宅村居民住宅,2022年地块内李家宅村居民住宅进行拆迁,至现场勘查期间为花园村居民住宅、拆迁空地。西北侧:西北侧302011年之前为农用地,2011年建设沿街商业区;至现场勘查期间为沿街商业区。地块1500m范围内涉及用地类型主要为工业用地、教育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沟渠、河流水面、农用地。

(一)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地块紧邻周边无污染源;现场调查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

(二)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土壤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50个,采样深度为0-4.5m,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基本项目、表2其他项中的石油烃类及pH、甲醛、酚类化合物,共检测49项;各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六价铬均未检出;铜、镍、镉、铅、砷、汞、甲醛全部检出,土壤样品中铜、镍、镉、铅、砷、汞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甲醛检出值均低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附录E公式计算的甲醛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15.9 mg/kg)。

根据临沂市西城枣园片区指挥部提供的《临沂市青岛理工大学校区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青岛理工大学片区还建安置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青岛理工大学片区还建安置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周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甲醛因子普遍检出,检出范围为0.04-1.63mg/kg,检出浓度范围与本次调查检测结果相近,其中临沂市青岛理工大学校区一期项目地块、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青岛理工大学片区还建安置南地块甲醛检出率为100%,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青岛理工大学片区还建安置北地块甲醛检出率为86%;据此判定,甲醛因子在区域土壤中广泛存在。

地下水监测点位10个,其中4#6#7#8#9#10#监测井钻探深度内无地下水,地下水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常规指标(除放射性指标)及特征因子,另外监测石油类、甲醛。地下水样品中pH、溶解性总固体、氨氮、总硬度、耗氧量、氟化物、铝、锰、铁、铜、锌、砷、钠、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有检出,其余均未检出,各监测因子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地表水监测点位2个,地表水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基本项目及补充项目,另外监测甲醛、氯乙烯、苯乙烯。地表水样品中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硫酸盐、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氟化物、粪大肠菌群、铜、铁有检出,其余均未检出,总氮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其余各监测因子检出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总氮超标是由于周围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和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与地块特征污染物不存在联系,不是地块周围生产活动所造成的。

根据采样分析结果,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中的教育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3、主要结论

综上,依据该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及检测分析评价,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不需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本次土壤状况调查认为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该地块可以流转为居住用地。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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